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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寻求制度形成的契机
    
  虽然大名早已是如雷贯耳了,但是我却不曾有跟本书作者、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修源先生见面请益的机会。这些年来,自己主要的研究领域是中国的司法制度,因此对于司法界的重要人物、动态当然是十分关注的。承蒙人民法院报领导厚爱,让我每天都能读到这份法院系统的报纸,像李院长这样的司法界显赫人物的大作高论以及事迹动态自然是自己通过读报所获得知识的重要部分。我知道,在全国各高级法院院长中,李院长算是资历最深的几位之一了——他担任省院院长已逾10年,此前还担任过司法以及公安等部门的一些领导职务。

  正是由于长期的政府尤其是司法工作的历练,李院长的这部新著(《司法公正理念及其现代化》——编者注)就有了不同凡响的意义。这部著作对于与司法公正相关的理论与实际所做的历史的、逻辑的以及比较的考察当然是相当深入而全面的。特别是在包容性方面,作者显示了很好的理论追求和宽广的知识视野。不过,本书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也许不是那些大学学者们也愿意甚至更擅长津津乐道的理论,而是这些理论是如何被作为实务家的作者所解读,同时他又怎样将这样的解读与当下流行的政治话语相融合,并且在此基础上怎样生发出那些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改革方案的。

  我们知道,在中国,法院院长——尤其是高级别法院院长——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家,更是一个政治家。也许不存在所谓纯粹的法律家和法律家思维,法院院长这样的角色在任何国家恐怕都有相当的政治意义。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大致上区分政治家与法律家这两种职业在思考问题的角度以及论证问题的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最重要的是,两者立论的依据和正当性的基础是相当不同的。但是,在中国这样的特殊语境下,志向高远的院长们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肯定要经常面临两种逻辑之间的冲突。我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就不时地感觉得到这种冲突的存在,作者似乎也在不断地努力去消解法律专业话语与流行政治话语之间的紧张,而且——恕我坦率地承认——作者所运用的某些政治理论资源在我看来跟法治逻辑存在着内在而且不大容易协调的冲突。不过,法律专业话语的出现本身却是值得赞许的,它与流行政治话语的冲突既是中国在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等方面处于剧烈转型期的一种表征,也未尝不是我们的法律职业化正在兴起的一个信号。如果我们将本书与1952年之后相当长时间里的许多院长文章对照一下,其间的反差真令人有恍若隔世之感。

  这些年来,随着自己观察和参与我国司法改革的增加,我越来越感到,法治的倡导者和建设者需要的不只是勇气,也不只是知识,更需要有智慧和锲而不舍的耐心。智慧体现在对实现法治目标的各种可能手段的明智选择;体现在对于某些看起来不相干甚至相反对的资源的善加利用和灵动解释;体现在恪守原则前提下的必要妥协;体现在面对不同价值冲突时所具有的良好的平衡感。也许我们可以说,正是缺乏智慧而不是缺乏勇气,使得一个世纪以来的中国现代法制建设进程充满了失败与挫折。本书中的许多篇章让我们感受得到作者对这种智慧的运用,这正是法治建设走上合理轨道的一个标志。

  从本书中,我看到的另一个可喜的地方是,司法界与法学理论界的良性互动关系正在形成。近年来,司法研究已经成为国内法学界最热衷的一个学术领域了。各种专著、论文、随笔等连篇累牍,造就了1990年代以来中国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特色。本书作者担负着繁重的法院领导工作,但是,他对于法学界的各种研究和翻译成果的谙熟却达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作者不仅运用这些理论资源强化他的观点,更在不少地方通过对我们的社会以及制度现实的描述和分析,对于一些被学界视为不刊之论的理论提出了挑战。当然,相对于作者数十年的司法和行政历练,我们还可以苛求他在这方面对法学界提出更多的挑战——这本身也是了不起的理论贡献呢。

  书成之后,作者命我作序,荣幸亦复惶恐,只好写下上面这点粗浅的读后感。不妥之处,还要请李院长以及各位高明读者原谅。

  (这是作者为江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修源的近著《司法公正理念及其现代化》所作的序言,该书将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http://www.rmfyb.com.cn/public/detail.php?id=39492

 

添加时间:2002-8-3
来源:人民法院报200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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